剛發表的衡工量值核數報告批評香港中樂團管理不善;今個星期一公共賬目委員會公開聆訊這份報告,議員再加質詢。眾多罪行之中,其中一項是贈票缺乏監管。究竟中樂團贈票嚴重至什麼程度?可以看一看報告提出的數據。
核數師調查了七個音樂會,贈票的數目佔座位總數由8%至30%。以總數計算,七個音樂會總共有17,770個座位,而贈票共有2,947張,佔16%。16%贈票算不算很多呢?這需要看看音樂會受歡迎的程度和賣座情況。這七個音樂會入座率為55%至88%,而總入座率是67%。即是說,如果沒有贈票,總入座率會低至51%。以另一個角度看,音樂會仍有空置座位,沒有觀眾會因為贈票太多而買不到票。當然,沒有贈票不代表那些觀眾會去買票從而增加售票率。所以贈票對購票觀眾和中樂團都沒有損失,但收到贈票的觀眾就有機會接觸音樂藝術。可惜以核數觀點,不跟從規則就是不該。
為什麼要贈票呢?以中樂團規則,免費票可贈與樂團賓客,包括議員、外國領事、外賓、文化界、贊助商和演出者,又可贈與傳媒和職員,主要目的是禮儀、公關和宣傳。但對藝術表演來說,觀眾是最重要,最理想是有大量觀眾欣賞,以至座無虛席,一來可以提供節目予知音者,又可向市民大眾和學生推廣藝術;所以大部份的藝術團體贈票都很有彈性,如果臨近演出仍有相當數量的票未賣出,就可能有團體特別折扣票安排,或乾脆贈票予學校。我曾在數個音樂會看見一大群學生一起出席,又在中場休息時一起撤退,他們可能是應老師介紹去聽免費音樂會。如果核數師有興趣調查贈票,例子是隨處可見。
贈票不是一個有利的商業行為。所有機構都會將贈票數量減到最低,只以達到宣傳目的為止,收入要超過支出,否則就不能生存。但以公帑資助的團體的想法不同,收支平衡不是重要考慮,以贈票吸引觀眾出席對財政沒有問題,而公帑在這方面的運用亦不是以營利為本,不管是購票還是贈票,只要有觀眾就目的已達。但核數師的看法卻不是這樣,而間接付鈔而不出席的市民看法又如何呢?更重要的是,監察政府的議員看法又如何呢?究竟是想少點贈票還是多些觀眾。
這其實是一個很基本的公共政策題目。藝術並不是必然需要政府資助,有很多私營藝術團體收費很高,但很受歡迎而有可觀利潤。關鍵是藝術水平能令人欣賞而藝術形式為大眾接受。需要政府資助的都是一些曲高和寡的藝術形式,只有少數人欣賞,簡單的說,是不能養活自己。但藝術在文化中有其地位,逝去的作曲家,作家和劇作家是歷史的一部份,需要保存,而新進的藝術亦需要鼓勵。但保存幾百年前的藝術並不代表要將之變為普及藝術,要去蕪存菁亦要藝術工作者有競爭,政府不能強迫市民去欣賞而只能提供機會供市民選擇。現時政府的做法可以勉強在這方面達致平衡;當然有人總是說政府資助不足夠,亦有人說政府在浪費公帑。我的看法是:一個百多二百人的樂團支出龐大,以現時的票價計,票房收入是不可能支持;幸好有政府和財團資助,票價可以很便宜。中產階層在政府支出方面沒有得益,藝術資助算是少少補償。不過我仍然有點內咎,所以就將用不完的長俸捐給樂團。至於贈票,一年只有一次。
2 Comments
The focus of the Audit Report on management issues is clearly seen. What is the value-for-money of free tickets, unused drums and R&D efforts? The Report specifically stated that the review did not touch on artistic merits. But should artistic merits be in the equation of value for money? What is the monetary value of artistic merits? Likewise, what is the value for money spent on the Hong Kong Dragon Logo, or the activities of the Tourism Commission, or just the Hong Kong Pavilion in Shanghai?
Well-written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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